基本案情:甲20岁左右,乙50岁左右,乙的妻子50岁左右。
甲在喝酒中途去上厕所,碰到喝醉后倒在地上的乙,乙的妻子在其旁边搀扶,甲处于好心问乙的妻子:“美女,是否需要帮忙”。
乙听到后认为甲在调戏其妻子,就开始骂甲,甲气不过,就上去和乙撕扯,由于乙喝酒较多,在勉强站起来后与甲撕扯的过程中倒地,经鉴定,乙为轻伤一级。
后甲对乙进行了赔偿,获得了谅解。
辩护观点:检察院的量刑建议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
经过详细的阅卷,发现该案仍然有辩护空间。
据受害人称,本案的起因是甲调戏乙的妻子,然后乙才与甲撕打。
经过阅卷发现,甲20岁,乙50岁,并且甲的女朋友还在饭店等着甲,20岁调戏50岁明显不符合常理,并且乙的伤情主要是自己没站稳倒地摔伤,在本案中,乙也有明显过错,应减轻对甲的处罚。
辩护结果:后法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终判处甲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半。
律师感悟:有的案件看似没有什么辩护空间,经过认真详细的阅卷,仍然能发现一些辩点,虽然跟之前的量刑建议相比变化不是很大,但嫌疑人家属对取得这样的辩护效果还是很满意,因为缓刑少了半年,他的孩子就能多获得半年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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