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机动车鄂LE8Y83于2020年7月30日02点18分在京广线1331公里200米吴家湾卡口,被湖北省阳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并记12分。当事人在收到交通违法信息后存在异议,拟委托湖南宋牧律师事务所代理该案法律事务,我所专职律师跟当事人认真沟通后接受委托,接下来对证据材料进行仔细查阅,经分析和研判,认为该起交通违法案件存在着疑点和程序违法现象,于是向违法地的交管部门提起了申诉,请求撤销该交通违法记录。经违法地的交管部门调查核实,最终认定该案违法事实不成立,不符合法定处罚标准,同意当事人的诉求,并报请上级交管部门核准,依法消除了该起交通违法记录。
驾驶员朋友在收到交通违法信息之后,或者在道路现场被交通民警查处时,首先应该对相关事实进行核实,当事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权,陈述和申辩不等于狡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权利,在法律的框架内据理力争恰恰才是对法律的尊重。争取当事人合法权益最大化,是律师的职责,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才是我们全社会共同追求的核心价值。
最后呼吁,广大驾驶员朋友在参入道路交通过程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不要抱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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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电子警察拍到违章多久后能查到记录啊
律师解答
被电子警察拍到违章5日内能查到记录。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录入当日,相关部门应向社会提供查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九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条
电子眼主要抓拍哪些违章?-邵阳律师事务所 http://www.smlaw8.com/jiaotongfawu/29581.html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收集违法行为记录资料后五日内,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记录内容进行审核,经审核无误后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作为处罚违法行为的证据。
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当日,违法行为发生地和机动车登记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提供查询。违法行为发生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五日内,按照机动车备案信息中的联系方式,通过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手机短信或者邮寄等方式将违法时间、地点、事实通知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并告知其在三十日内接受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