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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怎样算是事实婚姻(民法对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

发布时间:2023/5/14 阅读量:86


民法典中怎样算是事实婚姻(民法对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

一、民法典中怎样算是事实婚姻

现行《婚姻法》中,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 《刑法》的第258条规定的重婚罪中,有条件地认为事实婚姻的存在。事实婚姻是指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婚姻可构成重婚罪。

我没有看过婚姻法,但我经常看〔今日说法〕,从字面上来理解,〔实际婚姻〕=事实婚姻,在以前的婚姻法中承认事实婚姻为合法的婚姻,而现在的婚姻法已不再承认是合法婚姻了。理由是:从建国以来提倡婚姻自由自今已有半个多世纪,人们对结婚必须登记已不再陌生。

新婚姻法是有条件承认事实婚姻的,对于不是登记婚姻的,视具体情况分别予与处理。如果男女双方在1994年2月1日前已符合结婚要件,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其后的人如果要求起诉离婚,告知其应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如果补办,即从双方均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时起认可其夫妻关系并按离婚诉讼处理;不补办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事实婚姻在民法中是不被承认的,界定事实婚姻一般考虑二人是否像夫妻那样生活,简单说就是不知道的人都以为他们是两口子,快能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了。

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者与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重婚包括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两种情况。法律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事实上的重婚指前婚尚未解除又与他人形成事实婚姻的。根据有关司法解释,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5条规定,对重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8条的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这个看什么时候的事实婚姻,婚姻法只承认1994年2月前的事实婚姻,之后的事实婚姻不是法律上的婚姻,只是同居,因此,九四年前的事实婚姻再结婚的为重婚,无效;后的有效;二、重婚是违法的,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能协商处理的就协商处理,不能的视为按份共有财产,也就是你是你的,我的是我的!

明知对方有配偶与之同居或结婚,自己有配偶与别人同居或者结婚。界定标准是否有配偶。同居指长期居住共同生活,结婚欺诈行为获取结婚证书

二、民法对事实婚姻的相关规定

婚姻法解释一有规定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第六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一方死亡,另一方以配偶身份主张享有继承权的,按照本解释第五条的原则处理。

现行《婚姻法》中,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 《刑法》的第258条规定的重婚罪中,有条件地认为事实婚姻的存在。事实婚姻是指长期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事实婚姻可构成重婚罪。

1、事实婚姻的男女应无配偶,有配偶则成为事实重婚。 2、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具有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有公开的夫妻身份。 4、事实婚姻的当事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

未取得登记机关颁发的结婚证书,就以夫妻的名义在一齐生活,社会公众也夫妻对待。处理事实婚姻,对于子女扶养,财产的分割,夫妻双方的义务权利,应比照婚姻法的相关规定。

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认定为事实婚姻。 实质要件是指男女双方本身的状况与相互之间的关系均符合《婚姻法》规定的可以确立婚姻关系的条件。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男女双方结婚的实质要件为: (1)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 (2)必须达到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法定婚龄;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4)直系血亲之间、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之间禁止结婚; (5)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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